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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三章 小智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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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只见他一身疲惫,跟屋里的人打好招呼以后,坐下就连连叫饿

    “维克多,你可不知道我有多久没有吃东西了,好像有差不多一个世纪那么久了,你看饿的我都瘦了。”

    那志明连忙用碗给他盛了一碗汤,还在上面撒了香菜,递给他,痛心疾首地说道

    “福尔莫斯先生,你怎么就不知道爱惜一下自己的身体。

    你知道吗?你这样子不仅仅是对你自己的不负责,也是对洛克菲勒家族的不负责,更是对全世界热爱艺术的人不负责。”

    这几句话顿时说得在座的老外们,都是一脸懵逼。

    他们实在想不到,这话还能这样说吗?

    可是在座的能听得懂英语的华夏国人民就不一样了,他们虽然没有被人当面这样批评过,但是却都能理解其中的梗,顿时笑的前仰后合。

    福尔莫斯就在脸上做出一副无奈的样子,夸张地说道

    “噢,这么知道关心人的维克多可是不太多见,看来你除了是一个美食家以外,还应该是福尔莫斯的一个最好的朋友。”

    说着话,他接过那志明递过来的那碗汤,可是看到那些香菜沫的时候,他皱了皱眉。

    不过他立即用汤匙拨开上面飘着的香菜叶,舀了一汤匙,放到嘴边又吹了一下,将香菜叶吹开,才迅速地喝了一口。

    经过这一个小插曲,大家又开始恢复之前的状态,互相跟就近的人说笑着,吃喝着。

    可是约汉却是有话憋不住了

    “维克多,上次我们来的时候,你应该就已经知道,我和福尔莫斯先生都不喜欢吃这个绿色的蔬菜,因为它有一种怪怪的味道。

    可是我刚才看到,你为何在刚才给他盛汤的时候,特意地扔了几粒在里面?”

    那志明看了一眼福尔莫斯,见福尔莫斯也看向自己,就笑着说道

    “约汉先生,正如我刚才说福尔莫斯先生的话一样,在我们华夏国人的认知当中,一个人的饮食习惯对这个人的健康,产生的影响巨大。

    福尔莫斯先生刚刚从外地赶来燕京,风尘仆仆,饥肠辘辘,再加上是在这样的一个天气里。

    他的胃里一定是很凉,而这碗热汤的温度又那么高,这会让他的胃很难受。

    在我们华夏国古老的养生文化中,这就是会让风邪入体,埋下隐患,总有一天它会发作,到那时,就成了病。”

    约汉就立即拍死了巴掌,嘴里抢道

    “我知道了,你这是让他用嘴吹这个菜的细屑,将汤的温度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。

    噢买噶,维克多王子殿下,您可真是一个懂得又多,又极细心的人。”

    福尔莫斯也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,跟着说道

    “噢,我的上帝啊,原来是这样!

    我亲爱的维克多先生,我刚才看到这些绿菜叶子,还差点生气,看来我是错怪了你。”

    那志明就笑道

    “福尔莫斯先生,约汉先生,我想,这里面的小方法,即使我不提醒你们,相信过一会儿你们自己也能想得到,但这就是华夏国古老文明产生的智慧。”

    这时在场的老外们就纷纷点头喝彩,别看就是这么一点点儿的小智慧,却是体现着人类文明发展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
    不着痕迹地替别人着想,用的方法又是那么简单,这绝不是那志明灵机一动的行为,而是这种生活的智慧,早已融入他的骨子里面的表现。

    赵爱民这边聊的也很热闹,别看他的军事上的修为,已经达到了兵王的境界,但是论起来当警察的时间和见识,他跟文远清和刘武君相比就差得远了。

    尤其是刘武君,他在警校里学习了扎实的理论知识,又在基层工作当中积累了很多实用的经验技巧。

    当然因为文远清走的是另一个路线,他进入这个系统后,就在部里工作,经过几年的努力,现在已经是一个部门的小领导。

    虽然依然是人微言轻,但是从他的发展轨迹来看,将来的发展方向必然是高层建筑。

    赵爱民是一个上进的人,而且在这一段福星市的工作经历当中,他还真就觉得有一些事情需要总结学习,他就虚心地和两位“前辈”请教起来。

    今天吃饭的情景跟往常的宴请不一样,这边华夏国的哥几个喝的都是那志明找人用“同盛金酒”,加上五粮液勾兑出来的五十五度的烈酒。

    而老外们喝的都是那志明从香江带回来的,就是那个后来有个影星舍不得吐的“十三路易”。

    老外喝的这种酒属于白兰地,酒精度是四十度,口感非常轻柔,味道醇美。

    那志明后世经常跟朋友们喝酒聊天,就聊过这种酒文化的对比,大家一致的见解是

    老外过去先人酿酒的时候,首先考虑到的是,这酒一旦酿造出来,喝起来不能用菜送酒,因为他们那时的农业非常落后,维持个饱腹都有困难,哪里还有送酒的美食?

    所以,洋酒系列,一般的都不是佐餐酒,是饭后的饮品,不需要菜也能下咽,追求的就是口感轻柔。

    而我泱泱华夏,酒是文心,是英雄胆,更是餐桌上的交际媒介。

    古时候人们酿酒时追求的就是烈、辣,酒精度越高越好。

    这就是说,从一开始,我们的先人在酿酒时,就是寻求佐餐酒的打法。

    老外里面唯一的例外却是福尔莫斯,他是那种为了艺术可以不要自己性命的人,当然最愿意体验不一样的感觉。

    他拒绝了那志明给他倒路易十三,而是要喝“同盛金”。

    他一边拿着杯一边跟那志明说道

    “维克多,不要担心我喝不了这种酒,我可是喝过海鸥酒的。

    而且我还是酸脚趾鸡尾酒俱乐部的成员之一,你没听说过这种酒吧?”

    那志明吓了一跳,一直以为他都觉得,这个洛氏五代目为了体验天下间的人文艺术,可以很疯狂,但是他却没想到这厮可以达到这么疯狂的地步。

    那海鸥酒是什么?酸脚趾鸡尾酒又是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