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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三章老板,再来…二十五个包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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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那志明没有继续下去这个话题,这个世界上最可笑的事儿就是跟别人聊未来,又有几个人能够精准的想到未来会变成什么样呢?

    而且如果再说下去的话,对于那志明已经就不是预想,而是剧透了。

    一路风尘。

    这个时期的赶路,不论是火车还是汽车,都应了那个词语,就是风尘仆仆。

    火车也罢,汽车也罢,从做工上讲,根本就做不到完全隔绝外面的环境。

    再加上这个时期大部分的火车和汽车都没有空调,如果不开着窗户的话,车里的温度可是会死人的。

    而开着窗户,那必然是

    尘满面,鬓如霜。

    从秦皇岛到福星市的距离大概是三百五十公里左右,两个人有了伴,走起来没有那么疲劳。

    于是,中间只停车休息了一次,终于在晚上六点左右将吉普车开进了福星市。

    那志明本想让赵爱民去住招待所,可是赵爱民却不喜欢,非得要跟在那志明身边,就只得带着他回去自己家里。

    昨天晚上,杨松平和赵爱民住在一个房间,他就跟赵爱民说了

    “这个小兄弟不一般,你看他如此年纪轻轻,做事却那么老练成熟,我们一起聊天的时候,他也不轻易高谈阔论,但是当他一说话,就是有的放矢。

    言语中见解独到,语言词汇中也是非常多的新鲜事物,我觉得我们可能真的在落后于世界。

    所以,爱民,你不如先去跟着那志明,看看能不能从他那里涨涨见识,如果不行你再回来。”

    其实在赵爱民的心里,也是早就对着这个小家伙所表现出来的那些感觉,很有些兴趣,再听杨松平这么一说,也就这么定下来了。

    赵爱民就决定,要紧跟着那志明。

    一宿好睡。

    年轻就是好,昨天累的那个样子,可是经过了一夜的休息,早上起来又是一条生龙活虎。

    洗漱完毕,那志明就拉着赵爱民去吃包子。

    这家包子店就离那志明的家不远,他以前上学的时候,每天早上都要来这里吃几个包子的,店里的老板和老板娘都认得他。

    门前摆了三张半高的小折叠桌子,每张桌子的周围都放着几把小凳子。

    后世的时候,那志明跟人聊过做早餐的准备的这种凳子。

    坐在上面的人其实不是太舒服,尤其是成年人,屁股只能坐下一大半。

    如果是一个上班族或是上学的学生,基本上可以在十到十五分钟内结束战斗,这样你的屁股也还能够支撑,不会遭到多大的罪。

    但是如果你是一个十分悠闲的人,就像广东人一样,早餐也要吃出仪式感的那种,那就麻烦了,这个小凳子就会让你在超过十五分钟以后,越来越不舒服。

    所以说,老百姓的智慧就经常体现在这种小细节上,高手在民间。

    两张桌子旁边都坐着三四个人,第三张则是只有一个。

    那志明一看就乐了,这不就是那位陈大哥吗,闽南省人,陈季同。

    “哟,陈大哥好,好久没见你了。”

    陈季同一抬眼,也是一下子就认出了那志明,没办法,人家在他生意最关键的时候拉了自己一把,给自己拿了七百块钱。

    虽然那钱是用自己那本邮册换的,可是后来自己也去邮局转了几回,那本邮册里的票子几乎都没有出现过,应该只是有些新奇,不是很流通的那种。

    再加上那小子曾说过,他爷爷告诉他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的话,他到现在都记着。

    自己现在每天早上起来就来吃包子的习惯,好像就是因为自己生意好了以后,心里感恩这小子,希望到这里能遇见他才养成的。

    可是他没想到的是,那天之后却一次都没见过那志明,好像这个小家伙一下子就消失了。

    但是这世间事真奇妙,当他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包子配豆腐脑的早餐模式时,那志明就出现了,而且人家先认出了自己。

    陈季同赶紧把嘴里那口包子咽下去,回应道

    “小兄弟呀,快过来坐,你应该是没吃吧,老板,给他加五个包子。

    啊,不对,要加十个。

    啊,还是不对,这个是你一起来的?

    那再加二十五个吧。”

    陈季同想起第一次跟那志明一起吃包子的样子,再看看现在好像个子又高了的那志明,还有旁边身体似是更好的赵爱民,连忙把添的包子数量增加到二十五个。

    四周人被他这么一咋呼,都是聚焦到这里,那志明听了他语无伦次的话也乐了

    “陈大哥,你这是那次跟我吃包子吃出好来了吧?

    这位是我的朋友,爱民哥,昨天刚从燕京过来。

    这位是陈大哥,将来的商界大亨。”

    生活就是这样的多姿多彩,怀抱感恩之心,吃一顿早饭都会很开心。

    那志明眼睛里看着眼前这个未来的福星市明星企业家,知道他是一位极其勤恳努力的人,而且品行端正。

    但是限于他本身对于未来事物发展的把握不够精准,后来的事业也就是止于中产阶级。

    问了一下陈季同的生意,现在的他在福星市唯一的商场,钟楼商场租了一个小柜台,修理钟表和修配眼镜。

    那志明记得,再过几年,这位大亨又斥资陆续在福星市开了两家眼镜店,几乎垄断了福星市的眼镜市场,着实是挣了十来年好钱。

    不过从长远看,这样的生意也就是偏安一隅的体量,而这位未来大亨的心性和品行则是那志明十分欣赏的,那么不如试着把他收编进自己的团队。

    这顿早餐最后是干掉了三十个包子,那志明吃了十四个,赵爱民吃了十六个。

    这个饭量又把陈季同给惊了一回,我的老天,这两个家伙虽然看起来挺健壮,不过怎么看也看不明白他们的包子是吃到哪里去了,肚子也没有见到怎么隆起啊!

    临别时,那志明就正式约陈季同,问他能不能第二天陪他一起去见一个人,陈季同听说是定在下午一点,略有犹豫,却也转瞬就答应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