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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四章 海鸥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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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敢于喝海鸥酒的就已经是奇葩的存在了,更何况还喝过酸脚趾鸡尾酒,成为了酸脚趾鸡尾酒俱乐部的成员。

    这就说明这个人已经脱离了人类平庸生活状态的极限,达到了非人的境界。

    那志明的嘴里就吐出,自打他重新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句脏话

    “卧槽,福尔莫斯,你是说你不但喝过那种海鸥酒,还喝过酸脚趾鸡尾酒?”

    因为这句话他是用华夏语说出来的,所以在座的众人对他做出的反应都有点好奇。

    自从认识那志明这么长时间以来,大家早都已经没人把他当做一个小家伙看待,这是对他的一种认可,是对他心智成熟度的一种认可。

    可是今天那志明竟然爆粗口了,这得是遇到一件让他多么惊讶的事情啊。

    其实那志明失态的同时,几个老外也相继发出不可思议的声音

    “噢买噶,酸脚趾鸡尾酒?

    福尔莫斯先生,你可真行,我以为正常人没人能够喝的下去那种东西呢。”

    这是乔治·麦卡沃伊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我的上帝,你说的是真的吗?

    那种酒是什么滋味?”

    这是约汉·斯特林的惊呼,其他几个也是一脸不可置信。

    李松岩坐在那志明的右侧位置上,一直不出声的她,这时候也被好奇心勾引着,问道

    “小明子,海鸥酒是什么酒?还有那个酸脚趾鸡尾酒,又是什么东西?”

    那志明看了看大家,知道自己的失态让大家对这两种酒更加好奇,就开口苦笑道

    “这可是你们问我的,我说出来你们可别后悔。

    据说,海鸥酒是由北极的爱斯基摩人发明的,因为只有他们喜欢吃各种发酵的动物。

    他们发明这种酒都是给自己和家人朋友一起饮用,所以市面上基本没有地方出售。

    说起来,他们酿制海鸥酒的方法很是简单又粗暴。

    他们直接把逮到的海鸥大卸八块以后,放入加了水的瓶中,然后放在太阳底下暴晒,发酵十几二十天后就成为了,独具特色的海鸥酒。

    当地人喜欢喝海鸥酒取暖,但一般外来的人可能就不是很喜欢它的味道,犹如打开了油箱喝汽油的感觉。

    而且喝了这种酒,宿醉感非常强烈,有喝了这种酒的人形容道,就像被十几只海鸥用力拍打自己的头一样,难受极了。

    所以,就连当地人自己都不建议饮用太多。

    再说那个酸脚趾鸡尾酒,那可是要把真的人脚趾给放进鸡尾酒杯里。

    所以,只有喝下那种酒的人才会被允许加入那个俱乐部。

    据说那个俱乐部现在有会员差不多四万多人。”

    这一番话下来,把屋里这些华夏人听的是目瞪狗呆。

    他们怎么也不能理解,这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的酒?

    那志明再看一眼福尔莫斯,接着又道

    “其实在这个世界上,跟着两种酒差不多的、让人难以理解的酒还有好几种,不过我认为却是以这两种酒最具代表性。

    不过如果是你们让我把这些酒都说出来的话,估计今晚的饭我也不用吃了,想想都难受。”

    大家听他这么说,也就罢了,啧啧称奇的同时,看向福尔莫斯的眼光就很玩味。

    这就很有意思,华夏国这几个人,李甲财、杨松平和李松岩兄妹、加上罗念成看向福尔莫斯的眼光里,就有点敬鬼神而远之的意味。

    甚至包括刘武君、赵爱民和文远清这三个警察,都觉得这个人有点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而在座的几个老外却又是另一番样子,他们虽然也惊讶于福尔莫斯的另类,但是在他们的眼光里,却是赞佩的成份更多一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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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种别人能做,而自己不能或者不敢做的行为,在他们的心目中,那都是需要疯狂点赞的。

    那志明其实也很佩服福尔莫斯的疯狂,这样的事情,只不过是说起来让人有点膈应,追根究底也只是人家的个人喜好罢了。

    更何况任他怎么喜欢这些,对任何人也不会造成哪怕一丁点儿的伤害,那这就是不伤大雅之事,没必要上纲上线,牵扯到别的上去。

    思考了一下,那志明还是跟福尔莫斯道了歉

    “福尔莫斯先生,我为刚才我的无礼向您道歉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艺术家,尝试这世界上所有的美好事物,就是您的正常需求。

    而我,有这样的反应真的不应该。

    这样吧,我承诺给您找一种您以前不一定见过的酒喝,作为我的赔罪,好不好?”

    福尔莫斯本来就没有对任何人的反应感到难过,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当初自己做这件事儿的时候,自己的状态有多么疯狂。

    他对那志明的反应仅仅是有点失望,因为与那志明那段时间的相处,这个人在他的心里已经上升到最要好的朋友之一。

    不过随即他就听到那个知性美女徐海莹,英文名字叫做乔丽的翻译,把那志明跟华夏国其他人说的话翻译过来。

    他就更加不在意了,反倒是有点儿诧异于那志明的博学。

    要知道这个时候可没有后世的互联网,也没有人会把见闻传得满世界飞,信息相对来说闭塞得很。

    那海鸥酒,如果说一个人自己或者身边没有人去过爱基斯摩人的聚居区,去过了还得喝过海鸥酒,否则那就根本不可能知道这种酒。

    反那个倒是酸脚趾鸡尾酒倒是有可能知道的人多一些,因为毕竟这个酒出现的时间久远,引起吃瓜群众猎奇的心理行为也更强烈。

    现在又听到那志明如此郑重地向自己道歉,不由摆手笑道

    “可爱的维克多王子殿下,你不用向我道歉,你的反应是正确的,跟我当年的反应一样。

    那一年我在北极,看到那个海鸥酒的时候,我也是用了不少的时间才下定决心喝了那种酒。

    跟你说句心里话吧,喝了海鸥酒以后才知道,这种所谓的酒竟然那么难喝,而且喝完这个酒之后,第二天的状态糟糕极了。

    不瞒你说,我甚至连想死的心都有,完全颠覆了我对饮料的认知。”